受检测厂房位于湖南长沙市,检测总面积超过1800m2,建于2016年。委托方对该厂房安全性存在顾虑,想要对厂房进行结构安全检测,为确保安全生产;需要对厂房原结构做全面的安全性能检查,委托我院对厂房进行安全鉴定检测。
一、检测单位必须取得省级及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专项检测资质,并取得相应的计量认证资格。检测人员必须持有相应探伤方法的Ⅱ级或Ⅱ级以上的资格证书且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登记。
二、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三、对进场的原材料及成品应实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原材料及成品应按规范规定进行复检,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见证取样、送样。
四、主要技术依据: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550-2010;钢结构焊接规范 GB50661-2011;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755-2012;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50235-2010。
该建筑的混凝土框架柱和梁的混凝土强度均满足《钢结构设计标准规范 GB50017-2017》的要求。安全等级为A级,完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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